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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1010 添加时间:2019-5-29 
 

苏州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全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建立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与安全巡查制度,校内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使用直至消除隐患。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体制机制与责任落实、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安全设施安装与运行、危险源分布与管理、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等,要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巡查台账。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要根据学科与专业特点,配置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督查、配合上级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各实验室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组织的各级实验室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涉及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

第五条学校要按要求定期向有关部门上报本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第六条学校要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指挥协调、遇险处理、事故救援等。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与专业特点制订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七条学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妥善开展应急处置,防止危害扩大蔓延,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与信息报送。

第八条学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后,实验室所在单位应当配合学校职能机构,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损失等,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第九条学校要建立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肇事者、实验室责任人和学校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处罚,应分别予以明确。

第十条 实验室要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废液、废物等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第十一条 实验室要保持环境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地面应无纸屑等垃圾。

第十二条 实验室实验区域要与生活区域分开,实验室内禁止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及私人物品。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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